- 信息来源: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- 发布日期:2025-03-27 10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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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海陵区紧扣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”目标,以“双创双优”为抓手,统筹“一个布局”,培育“两支力量”,落实“三个保障”,进一步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,实现全域从“学有所教”向“学有优教”转变。
统筹“一个布局”。深化幸福教育改革,统筹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,围绕“双创双优”(创成“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”“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”、高品质建设南师大泰州实验学校和二附中新校区两个新优质学校),以创促建、以创强基、以创提质,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;配齐配优乡村学校办学设施设备,如图书室、音乐室、美术室、实验室、心理健康咨询室等专用教室和饮水设施等,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,努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。
培育“两支力量”。培育管理力量:深入实施校长“雁阵”工程,依托名校长培养工程,加快乡村年轻校长队伍培养步伐;严格执行《海陵区教育系统校级干部交流制度》,引导优秀校长向乡村学校、薄弱学校流动,全区累计交流校级干部50多人次,其中正职12人。培育教师力量:深入推进名师工程、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和新入职教师培养工程,加快乡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;教师招聘向乡村学校倾斜,累计签约19名乡村定向培养师范生、31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,重点解决史、地、生、体、艺等学科教师缺编和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;扎实推进“区管校聘”,累计交流教师1582人,其中骨干教师494人。
筑牢“三个保障”。筑牢质量保障:推动乡村学校全部参与集团化办学,打造城乡一体化教育共同体;以统筹资源为手段,在共同体内各成员学校之间实行“管理互通、资源共享、研训联动”的运作模式,共建课程资源,常态化开展联合教育教学活动,逐步实现优势互补、质量共进、品质同步提升。筑牢发展保障:按标准为乡村学校配备保安,每年投入100多万元购买校车服务,解决农村学生上放学接送难问题;拓展课后服务,全额免除课后服务费用。筑牢待遇保障: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待遇政策,提升乡村教师收入待遇,乡村教师补贴最低标准从每月260元提高到560元。